律师您好!我和所谓的男友都是离异的但在交往一个多月期间就已经同居了,而后又意外怀孕,因为他不想要这个孩子所以他让我把孩子做掉,在他同意的情况下我现在刚刚做药流一个星期,但是在没做流产期间我们之间产生过矛盾,他现在给我家人打电话说我们性格不合不想和我再发展下去,我现在刚做药流心情很压抑(因为孩子不想做)他又和我提出分手所以我每天都陷入高度铃声紧张和恐惧,我真的怕有那么一天我的产后抑郁症给将来的生活带来不便,所以请问律师如果分手给我造成这样的后果还有做这个药流他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2025-05-17 01:19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任何涉及生命决策的情况都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决定,并且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如果您对孩子的未来有任何担忧或疑虑,建议您与您的医生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意见。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出生并且健康,您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孩子是流产的结果,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但这种赔偿通常基于医疗事故的责任分配原则,而不是基于个人情感关系的问题。 此外,对于分手带来的心理压力,建议您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帮助和支持。同时,保持积极的态度,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这对于未来的应对非常重要。 最后,请记住,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和福祉。如果您感到无法独立面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或者心理医生求助。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