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丈夫是2013年结婚,我二婚他头婚,大儿子给了前夫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现在我丈夫和我因为性格不合时常吵架,时间长了我感觉我与他的感情已经都不存在了,我想离婚,我与他对离婚都没有异议,唯一的争论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我们的经济各自独立,在贵阳居住了4年,孩子也是在这里长大读书的,我老公是荣昌的,我是合川的,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起诉有多大的几率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他的财产和车我都可以不要。
2024-11-10 13:52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没有异议,并且同意子女由对方抚养,则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一请求。此外,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等。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将这些财产归您所有,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注意,具体案件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