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故意拖延二审不转交中院违法吗
7天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可以不开庭审理。”据此可知,第二审法院在审查上诉案件时,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质证和辩论。 因此,如果一审法院故意拖延二审的转交工作,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程序违法。但具体是否构成违法行为,还需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同时,即使存在违法行为,也可能会有相应的救济途径,例如申请再审或者提起行政复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