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房子的租客没有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就不租了,违反了合同上条约,是否应该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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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可以将扣除损失后押金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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