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公交司机在工作因提醒乘客要二元,中途在正常行驶乘客突然到我驾驶室旁手指在我脸上想殴打我,幸好我措施得当边上停车,给乘客止持了没有造成恶性事件。后来到站下客时打在我头部。因为对方在派出所己赔偿了一部分,给派出所都套路了,后来去派出所要了张协议什么一次性了结,不追求责任,现在我想诉讼他,应该定他什么罪比较合适?还要求他赔偿我治疗期间所有经济损失吗?谢谢!!!!法律专家,是否可以定他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
1天前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以及诈骗等。关于您的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适用,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该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重伤或死亡,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行为有明确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也可能涉嫌诈骗罪或其他相关的民事违法行为。 对于经济赔偿方面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您在履行职责中受到的伤害而遭受损失,那么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直接经济损失。此外,如果有精神损害,也有可能要求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针对您的具体情况,最好能够与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详细的讨论,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