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小半年,是闪婚,性格不合,房产证上有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是他家人买的,按揭也是他家人交的,现在房子不肯装修,现已闹离婚,请问我能得到什么,我有我老公发给我要离婚的短信,请问谁先起诉有利?
2024-08-27 19:40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提起诉讼离婚。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住房产权归属。如果您们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房产证上仅有一人名字,则该房屋归一方所有;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如果您们未就子女抚养权以及子女的生活安排等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判决; 经济补偿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您的权益受到损害,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能够通过发送短信来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这取决于具体的证据形式和证明方法。建议您详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