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请问如果我父亲去世了,在湖南益阳城区有一块地,一半的地建了房子,协商好了给我妹妹,另外一半地是空的,现在我跟我妹妹都想在此空地建房?谁有资格。
2024-08-27 18:56在您和您的妹妹之间就一块地的使用权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们已经同意将其中的一部分土地用于房屋建设,那么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您可以享有该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并且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建造房屋。 然而,如果你们无法就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一方不愿意或不能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这种情况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们可以通过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寻求帮助来确定如何分配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