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赡养问题,老人有3个子女,之前因为赡养方法去法院调解决定为进养老院3个子女包括老人都愿意,费用3个子女平摊,但是有一个子女未和其他两个监护人商量在未通知其他两个监护人的情况下把老人接走,现去法院要求其他两个监护人给她从养老院接走至今的生活费用,请问如果另两个监护人不承认这个费用可以吗?另老人的社保卡由接走老人的子女拿着,领取的钱也由此子女领用!
2024-08-27 19:55关于赡养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基本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您提到的一个子女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与老人的关系,并且未经其他子女同意就擅自将老人带离养老院并领取了老人的部分生活费,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另外两个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该部分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他们是否同意或认可这种行为,并且是否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他们的参与和知情。如果您认为他们应该承担这部分费用,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例如录音、短信、电子邮件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同时,您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个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和伦理道德,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纠纷升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