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我在官方商城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8月20日电脑签收后我才发现官方给我发错了货,与订单描述不符。那么请问这属不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五条第十分条:“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呢?而官方商城又称若商品有刮痕瑕疵等原因便不给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是否应该退一赔三呢?而无理由退货标准细化是不是违反了规定呢?
回答数:307
可以要求对方退换货,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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