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有一件关系商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为商家方 在2019年一位消费者在我们店铺体验画画之后办了一张会员卡(会员卡的模式是:须当天交158元押金次卡可享受5次体验7.5折权益,在8个月有效期内使用完方可退还158押金,逾期此卡作废无效)在会员卡里面有注明这些须知,但是我们加了一句最终解释归本店所有。本客人在有效期内已经画了4次,到今天已经过去几个月突然要求退回押金,按规定我们没有退回。在此期间我们有短信通知会员有效期的情况,会员从未跟我们申请过延期有效期。请问我们不退还预约金是否违法法律规定
2021-01-14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