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4号入职一家小科技公司 2020.12.27号上公司人事单方面告知因为公司进行人员调整所以被辞退了,没有什么重大过失。没有提过签订劳动合同。跟公司申请索要全勤200元, 以公司规章制度未做满一个月的不论什么原因 都没办法拿到全勤 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要给补偿吗。
2021-01-14 17:28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向劳动者支付有关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按照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和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