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两天通知不续约是否视为事实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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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决定是否续签,并通知其本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假如合同到期未通知员工,员工自己也手持劳动合同,双方都没有对此做出反应,都存在责任,所以这个劳动法并没有明确其责任。 3、合同到期,公司不做反应,员工可以直接做离职交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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