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婿要求跟我女儿离婚,当时结婚房是他父亲砌的,可以说他们没有共同才产,一个男孩如女方要求扶养权是否可以,净生出户能否要求男方赔偿什么的请律师解答一下好吗
15天前首先,关于你们的女儿与女婿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是一种契约行为,涉及到双方自愿和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你们的女儿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文件,那么这个决定是基于她自己的意愿。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下,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女儿确实主张抚养权,并且有证据证明她的付出和贡献,那么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此外,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男方向女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来平衡家庭责任的差异。 综上所述,建议您女儿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同时,也提醒您注意收集与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以便日后可能需要提供的支持。最后,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道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