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分期办理一个手机贷款 24个月 办理的时候告诉我四个月之内还清就行 一共4300元 四个月我把钱都还清啦 到12个月啦 给我发短信说 还需要我继续还24个月 说我已经还完12个月啦 办理手机贷款人 告诉我不用还了 也不会有什么事 是嘛 后续还有产生什么法律问题吗
2017-11-10 20:42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只需要已经还清即可,建议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