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个人在原有的土路上铺上水泥路面,然后让须过路的村民企业交过路费。这合法吗?
2025-05-12 10:28您的描述中没有提及具体的法律规定或相关案例,因此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如果村支书在原有的土路上铺设水泥路面,并要求过往村民缴纳过路费,可能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规定了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排污口等行为。如果该水泥路面的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则可能触犯这一法律。 建议您详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