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老婆结婚10年,有个10岁的女儿,我现在想跟我老婆离婚,她提出了两个条件1:把孩子带走每月给一千元生活费,2:把现在住的房子过户给孩子。 我们住的房子是我父母名下的,不是我的,父母不同意过户给孩子,结婚10年我老婆赚的钱没有往家里拿过,没有孝顺过我的父母,我想问下,如果走法律程序这种状况应该怎样分割财产?很急,望好心人尽快回答我的问题!感谢!
2024-08-25 00:18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你和你的妻子离婚时,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如果你的妻子提出要带走孩子,并且要求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你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尽量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至于房产的分割,你需要与你的妻子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请律师帮助处理房产分割事宜。在处理房产分割过程中,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合理地分配房产权益。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