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我丈夫结婚4年半,现已有一小孩(男孩)刚满4岁,感情不和想离婚。但现在又怀孕了,我现在是有工作,如果要生下这个孩子,后期可能不会上班了。如果我们现在离婚,肚子里这个生下能不能判给我?
2024-08-24 22:5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在离婚时是否可以享有生育权,存在一定的争议。 首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已婚妇女在其合法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其是否与他人同居或是否有其他子女,都享有一定的生育权,并有权选择是否生育以及何时生育。这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生育、决定何时生育等自主权利。 其次,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怀孕并打算继续妊娠,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例如进行非法堕胎等行为,则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获得抚养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考虑孩子的利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处理离婚事宜过程中,也应考虑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避免因个人原因影响到整个家庭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