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2017年8月25日买套房,她那了五万,我那了23万,房子写的她的名字,12月我又付了五万,我们2018年2月14日结的婚,5月份我又付了5万,还了4万的月供,我工资15000,她工资2500,现在要离婚,按照法律怎么分,房子还没交房,2019年5月交房
2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大致判断出以下几点。 男方在2017年购买了房产,并且女方没有支付购房款。 男方于2018年与女方结婚,婚后不久即开始共同偿还房贷。 在2019年5月房产即将交付时,双方决定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房产; -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存款和银行存款利息;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房产属于你们共同所有,那么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平均分配。如果房产是男方单独购买并登记在他名下的,则应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至于个人收入的分配,由于男方在婚后的收入增加较快,可能会导致其对家庭经济贡献更大,因此可能需要考虑适当的补偿或调整。 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判决。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