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客看中我的房子后希望我再配两台空调,冰箱,洗衣机,我同意后他们交了2000押金,等我买好然后租客又不租了,这个钱我应该退吗?
2024-12-01 23:59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房东同意增加设备并收取押金,那么在设备被损坏或未能按期归还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租客退还押金。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您已经购买了设备,并且租客没有按时归还,您可以考虑向租客索要设备的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以弥补您的经济损失。同时,您也可以与租客协商解决押金的问题,看看是否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退款。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