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我面试了福田区必得体育公司的财务,面试的时候老板说第一个月薪水2100元,过了第一个月买社保公积金,还有住房补贴600元,(当然后面老板为了招人和留住老员工调整了薪资底薪2200元,住房补贴800元)在2017年2月中旬的时候老板突然招了一个财务顶替我所有的工作,我在交接完之后伤心的提出离职,因为老板没给我转正还安排其他岗位的工作给我,就这样我2月份上了全勤就离职了。每个月发工资是15号,这个老板比较拖,3月23号才发了2030元的工资给我!我觉得发的太少了,而且这两个月也没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回多一点工资吗?
2021-08-07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