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母亲出资首付给女儿买房 每月贷款也由母亲转账给还贷款 这样能算个人财产吗 要把具体事宜写清楚去公证吗?保留付款的单据 能算证据证明这套房和我老公无关 是属于我个人的吗
2025-01-10 21:53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在交付购房款后,该房产的所有权即归买受人所有。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即使母亲提供了首付款和部分贷款资金,这些款项也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您想将此房产作为您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建议您与配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至于是否需要公证或保留付款凭证以证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您想要如何处理该房产以及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您认为该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并希望避免未来的纠纷,您可以考虑采取公证措施,或者保留相关付款凭证等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详细说明具体的细节情况,以便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权益,强烈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