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约定一笔债务由他三年内还清,但他现在刻意躲避我并不接电话,约定的抚养费也不给,该笔债务现在想通过法律起诉由他还,但法院以我没到三年为由不给立案,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08-31 23:12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债务处理和子女抚养权。关于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 至于子女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之间可以协议决定其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目前的情况,并尝试协商解决债务和抚养权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同时,由于您提到“法院以我没到三年为由不给立案”,这可能是因为法律规定了需要原告方达到一定的期限(通常是3年的等待期)才能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采取行动,确保能够满足诉讼程序的要求。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权益不受侵害,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