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咨询下法律的相关问题。几年前我和我朋友借了十万元给别人,借条打我的名字,那人到时没还钱,我便起诉他,后经法院调解,那人从2014年3月开始每月还两千元给我,还了一年多,还款大概四万叁左右,后来就没再还钱了。因为借给那人的钱我朋友出资了五万,所以于2014年12月26日,我朋友叫我把别人还我的钱分一半给他,当时我没钱写了一张欠条给他,欠他现金9600元,并注明是那人还款,同样2015年12月26日,又打了一张欠条,欠他现金12000元。2018年1月2日我朋友在法院起诉我不当得利,要求我还款21800元,及利息,诉讼费。我和朋友借出的钱,我也有五万呀,才收四万多,请问我如何能胜诉。
1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案件情况,建议您首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应对法庭的审判。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并提供法律意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