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没结婚之前我爸首付买的楼,我弟弟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结完婚了还生了个女孩,现在我爸想把余下的房款全部还了,那这个楼是我弟弟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2025-07-03 12:3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满法定婚姻年龄的人(一般指男性不满22周岁,女性不满20周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无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弟弟和他妻子共同购买的房子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弟弟与妻子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已取得房产证,则可以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弟弟想要偿还剩余贷款,那么他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因为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的。如果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他可能需要重新考虑他的还款计划或协议。此外,如果贷款是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其他共同事务,那么这笔钱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总之,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首先确认清楚购房时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