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村2760亩集体土地被区政府转登记为国有土地,后经省高院确认违法,但没撤销转登记,也没征地,只是拆迁宅基地(当时拆迁了一半,没办法只能够违法拆迁,现在安置基本完毕).现又要征收土地540亩,价格为3.28万,青苗补偿为2.54万/亩,当初村民拿了3万/亩土地补偿.我想问的是 1:没有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情况下,再次征地是否违法,2如违法,我家土地补偿能否提高到30万/亩,谢谢.
2019-10-29 10:55您好,各地的拆迁赔偿政策各不相同,具体的以当地政府的拆迁文件为准,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