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中介商买了60万,房产局写的70万,我想把房子要回来
回答数:911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价款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则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多支付的部分款项。 然而,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对于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同时,建议您与中介商和房产局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得到更公正的结果。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987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15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