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财产的问题,女方和男方已经离婚,有离婚协议书,上面说明男方把房产给女方和孩子,女方无债权,无存款,男方支付女方抚养孩子的费用,孩子是8岁女孩。 现在离婚已经快2年了,房子是当时首付,男方公积金贷款买的,离婚的时候还差10万元没还完,从离婚到现在男方继续还贷款,到目前还差8万3千元没还完。 当初离婚是男方出轨,所以选择把房子和室内东西给女方,现在男方后悔了,不打算继续把剩下的8万3千元还下去,让女方把8万3千元给他。现在房照上是男方和女方两个人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女方需要把这剩下的钱,也就是8万3千元给男方么??房照有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归属权到底是谁的??请专家解答一下。
2024-12-29 03:17在您提供的信息中,存在一些不确定性。首先,关于是否应将剩余的8万元归还给男方,以及房照上的产权归属问题,建议双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如果男方愿意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还款责任,并且同意将该笔款项作为补偿的一部分,那么女方可以考虑接受这一解决方案。但如果男方不愿意继续偿还债务或不愿接受任何补偿,那么女方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接受这笔款项作为补偿。 至于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时,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所有权,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离婚后,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夫妻二人,除非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具体处理方案需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愿及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