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对方因和我撕打过程中呼12o门诊检杳,无大碍,急诊以"家属要求住院"七日后出垸,又以左耳感音神经性耳聋,以此多方耍求公安认定伤害,未果。后通过法院起诉,法院让做伤残等级鉴定,评定为九级。无伤残因果关系鉴定结论,法院以此为由判定我败诉。请问1,法院这种判决对吗?2,不通过法院和当事人凭病历能做因果关系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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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此鉴定结果是否属于你的举证范围。并且涉及到“对因果关系不能鉴定”这句话的理解。如果属于你的举证范围,你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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