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给了十万彩礼,买了车,车是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怀孕六个月,想离婚,车子应该算是我妈家陪送的吧,而且婚后我个人的财产到期,又添置了一些,这也是我的个人财产吧,我要是离婚车子是我的吗,孩子打了我能要多少补偿费?
2025-01-20 04:36首先,您提到的车辆和房产都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这些财产通常被认为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任何一方生活,但应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以决定谁更适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至于补偿费的问题,如果离婚后您的孩子被依法判给对方抚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推荐特定行为。如果您有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