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夫贷款了,两年前他将房屋卖给了我,现在他无力还贷被起诉了,房子是分期付款的,我当时就把房钱给了他,他现在被起诉了,房屋会被没收吗?这套房子我还能拿到吗
2024-08-29 16:0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与姐夫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视为有效。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应该属于买受人(即您)。因此,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到您的名下,那么您有权要求姐夫偿还剩余贷款,并且保留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法院是否会判决房屋没收,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已被查封或拍卖,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导致无法执行原物权人的权利,则可能会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债权人权益。但这种行为通常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非简单的“没收”。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