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当初有汇20万在我户头给我买房子,现在分手了,他能要回去吗?房子是我的名字,按揭也是我在还的
2024-12-25 17:2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无偿行为,即一方无条件将财产无偿赠予另一方。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赠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赠与物。 在您的情况下,前男友赠与您房屋的行为属于无偿赠与,且房屋已按照双方约定进行了过户和按揭贷款,并由您独自承担了房贷还款责任。因此,即使两人之间存在感情纠纷或分手,前男友也不能要求返还该房屋。 不过,如果您认为前男友可能有其他不当得利行为,例如隐瞒了房屋买卖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或者欺诈等,请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争议。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将来处理类似情况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