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带一个五岁的男孩,现任是头婚,订婚的时候男方一共拿了五万块钱的彩礼,我们就在17年10月份登记了,婚后我们感情不和,他生了一场病花了一万左右,给他换了几千块钱的债,在一起的生活费都是花的这笔钱,现在我要求离婚,他让退四万彩礼,如果不退就告我骗婚,他合法吗?
21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并不是必须退还。在您的情况下,既然你们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彩礼的返还应当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基础。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疾病和债务,这些都属于家庭经济状况的一部分,如果这些支出确实对您造成了负担,您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分担或者补偿的要求。但是,这同样应该基于双方的协商一致。 最后,您提到的“告我骗婚”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欺诈行为,而是在婚姻中遇到困难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帮助对方,这不应该被视为欺骗。 总之,您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前提是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同时,您也应该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