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对象今年四月中旬在沈阳一物流公司卸货时摔伤,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当时老板说在黑龙江铁力上的保险,就回铁力治疗了。保守治疗的。在医院住院期间保险公司理陪了九百多(消炎去浮肿在医院一共花两千三)。我想问下:我们不做工伤鉴定的情况下,老板给保险公司出具的公司员工证明和意外导致伤脚的证明可以当起诉的证据吗?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得到什么权益?老板至今依然说过段时间来解决。实际不想管。两个月过去了,以前的同事都不干了。当时招工的经理也调走了。我打这个官司能赢了?需要多少钱?他应该赔付多少钱?
2021-07-0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