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两张借条,一张是借款人一张是担保人,我需要每月归还借款的1400元还是可以再18个月后一次性归还。担保的那个如果主借人消失了,借款人要起诉的话法院会判我现在帮忙归还还是两年后到期以前归还,这两张借条都具有什么法律效益呢
22天前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这里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或指导。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或者专业人士。 至于您的问题。 -关于每月还款1400元的约定是否有效,这取决于借款合同中的条款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债务人需要定期偿还欠款,并且这种定期还款的方式被称为“分期付款”。但是,分期付款必须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协议,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关于担保人的责任,如果主借款人已经消失,那么在债权人向担保人提起诉讼时,可能不会立即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担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表示只对主借款人负责,而没有承诺对整个债务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其应负责任部分的部分。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总的来说,为了获得最佳的法律保护,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这些事项并寻求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