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6年3月他说怕一些银行债务牵连上我,我们办理了离婚证,外人家人都不知道,我们仍然和平时一样生活,今年四月我们又怀了二胎,怀孕三个月后的六月份他对我家暴过一次,派出所民警都来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分房了,从八月份开始他就彻底不回家了,我也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了,现在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权利,可以为自己和小孩争取到什么权利……还有在2015年底的时候,他个人做主在没有我亲笔签名的情况下,把我2009年婚前购买的天籁小车抵押出去了,我们是2010年七月结的婚,现在多次索要他都敷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麻烦给点建议
2025-02-18 02:54尊敬的用户,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的法律分析。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地享有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并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关于人身安全。如果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您可以考虑报警或联系妇联寻求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申请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关于抚养权和探视权。如果您的孩子出生后,您和孩子父亲均同意共同承担抚养义务,那么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探视权的具体安排。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 关于车辆抵押。如果该车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日常生活,且您未明确表示放弃所有权,则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您可以向法院请求返还车辆,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强烈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