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导致脚踝骨折,打了三颗钉子,能评上伤残吗?
2024-08-28 12:1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是,本解释中规定的“误工费”是指在实际工作时间内,由于受伤而造成的劳动能力损失,而不是指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脚踝骨折并接受了手术治疗后,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书等),可以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具体评定标准和程序需要根据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机构的要求来确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建议。具体情况应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