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原告,老家安徽庐江县人,嫁到苏宝应县柳堡村,二人分开20年,无任何联系。我请了律师,我第一次开庭,被告接到法院通知没去,法院开庭了。当时律师叫我元月25号第二次开庭,并且签了字。今天是18年1月7号,我聘请的律师今天给我发了一张法院判诀不准离婚书。我莫名其妙,这判决是在17年7月27号。为什么到现才通知我。?因为我前一天还在法院开庭?法院第二天判决不通知原告行吗?
2025-04-20 11:17尊敬的客户, 在您的案件中,您与被告已分居多年,且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尚未达成协议或未能解决相关事宜。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第一次开庭时,由于被告没有出席法庭,法官可能决定延期审理。然而,由于您已经签署了第二次开庭的通知并支付了费用,这意味着即使被告未到庭,该日期也将被确认为正式开庭日期。 至于送达判决书的时间间隔,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尽可能快地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在判决书发出后不久收到了判决书,那么可能是由于邮寄过程中出现了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送达时间延迟。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重新查询送达情况,或者寻求其他途径以确保收到判决书。 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尽快与代理律师沟通,了解具体细节和后续步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调解等途径来解决问题。 再次强调,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请务必及时与代理律师进行沟通,以便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