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7年8月1日驾驶电动车在坡路上行驶,是下坡路上。由于不是本人电动车驾驶时未发现刹车失灵。电动车失控,不慎装上装满废品的平板车(架子车,人力拉车)。平板车主人一个54岁的叔叔被冲击力撞倒。经医生诊断受害人左腿脚踝骨折,胸部左侧第二根右侧第四根第五根肋骨骨折疑似,胸部有积液。医生给予诊断是左腿石膏固定,胸部静养,输消炎液体使胸腔积液吸收。经事故鉴定,我负此项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在已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本人在住院期间一直在受害人身边护理。现在双方想协调出院,就赔偿费用我想进行一下咨询,如何确定赔偿金额。保证自己不被讹诈。(本人于2017年7月毕业,赔偿能力有限)
16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是一个典型的交通肇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和康复所需的费用。 误工损失。因受伤而丧失的工作机会导致的收入减少。 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害者遭受了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则可能需要考虑支付这一部分。 交通费。如救护车费、住宿费等。 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与受害方讨论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并确保您的计算方法是一致的。同时,建议您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