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方结婚不到3年,女儿两岁三个月,目前女儿户口在男方家里,不过姓氏还是跟着我姓,因为当时结婚,男方年龄不到,没领结婚证,刚补办了结婚证几个月,女儿户口也刚落户到男方家里,姓氏还没有改过来,我们夫妻都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不过他家庭条件好,我家庭条件一般,我们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夫妻财产,房子车子写的都是他爸妈名字,我们名下也没有一分钱,我想离婚,想要女儿,如果离婚,女儿判给谁的几率比较大?而且婚前的彩礼,男方家给了6万,当时我爸妈给我添了1万,总共7万,都给我了,后来我把钱全让我爸用了,这算夫妻财产吗?
2024-12-13 20:30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如果您与对方已结婚并生育子女,且双方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则该子女应当视为您的合法配偶,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关于彩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彩礼是用于表示双方对于未来婚姻关系的一种承诺和尊重,其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而非婚姻财产。因此,虽然您已经将部分彩礼款项转交给您的父母,但这些款项并未成为您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这部分款项应视为您的丈夫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性格特点以及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意愿。 此外,由于您目前面临经济困难,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