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年通过2017政府购岗的一名小学教师,请问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这一做法违法吗?
2025-10-20 08:16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或者挪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对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教师有权向所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诉;教师申诉的程序是。(一)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提交有关材料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你作为政府雇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如果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教学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因此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履行职责中遇到困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 三、对于你提出的关于“是否属于违法”的疑问,建议你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询问,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也建议你在处理相关事务时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