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20年12月份离职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给我交了2021年1月份的保险,并且要求我承担单位和个人所有的费用。因为至今没有发放2020年11月和12月的工资,所以今天他把保险费用在给我发的工资里都扣除了。原应给我发放11和12月份工资总共4775,只给了3778。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1-01-20 13:0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1-01-20 13:08:3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641今日律师解答 50695

相关推荐
未签订劳务合同补偿计算标准 1回答
感情赔偿协议婚内可以诉讼吗 1回答
申请人身保护令可以与离婚诉讼一起写吗 1回答
城中村办理两证拆迁房,以后再卖费用多吗 1回答
信用卡逾期可以找律师出面协商吗? 1回答
解除取保候审三个月了,又要什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后是不是就结案了 1回答
谈恋爱期间男方主动送女方东西,分手了男方有权要回吗? 1回答
您好,我为村里捐物资了,但是支书没有向上汇报这个怎么处理,别人捐的他汇报了 1回答
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 1回答
老公得了艾滋病要不要离婚 1回答
追尾事故有没有误工费 1回答
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 1回答
工伤的赔偿问题您好可以帮忙算一下工伤7级赔偿金额吗? 1回答
我在一个叫平安普惠的APP上贷了款,上面显示合同已签,然后需要1000手续费才可以提现,我致电平安普惠客服之后说不需要提前交手续费,我就没弄,然后他们说你已经和乙方签了合同了,每月记得按时还款,这个情况我需要还款吗? 1回答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被告人还要上诉能胜诉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