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就餐!出了问题,如何从法律角度证明自己确实在某一家诊所看的病,在某一家餐馆吃的饭?假如诊所,餐馆规模小,没有发票或者单据之类的!再说了,就算有发票或者开药单,单上没有身份证号,老板狡辩怎么办?你们系统是假的?为什么反复提示我的问题是重复提问?今天才第一次提问,以前也没问过这个问题!
8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医疗纠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如果您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并且在餐馆用餐,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来证明您确实是在该诊所或餐馆就诊。 提供医院或诊所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这可以作为证明您在诊所接受治疗的证据。 拍摄并保存与诊所或餐馆相关的照片,这些照片可能包括您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年龄等)、就医过程的照片以及餐食的照片。 如果诊所和餐馆规模较小,无法提供正式的发票或收据,您可以考虑使用手机拍摄的聊天记录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来证明您的就诊情况。聊天记录中提到的医生名称、就诊时间、诊疗过程等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明您实际就诊的依据。 关于老板是否狡辩的问题,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系统是假的”和“反复提示我问题为重复”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够具体导致的。建议您提供更多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帮助您解决问题。同时,请确保在提出任何疑问时,遵循诚实和透明的原则,避免误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