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这边有一个镁矿,1995年破产,国家给合同制的员工的安付费被矿里私吞了直接作为启动资金重新开矿,现在这个镁矿卖矿,这些合同制的员工找到当年的破产记录,想向这个镁矿要股份,您看合理吗?这些合同制的员工可以要回股份吗?
1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安置费用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其资产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清偿所有债务和欠款,包括职工安置费用等。因此,对于破产后剩余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在你的情况中,合同制员工要求获得股份的说法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有权获得自己应得的权益。但是,他们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例如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为企业的实际出资人或股东,或者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件。 同时,也需要考虑的是,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因此,建议你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执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