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前夫2000年结婚,2000年11月生女儿,我前夫父母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2006年,我前夫起诉离婚,他父母为阻止离婚,将房产过户到他母亲名下,已办理过户登记,经过父母劝说,我前夫撤了诉,婚没离,这市我找到爷爷奶奶要房子,爷爷奶奶说将房子赠予给他孙女,并写赠予书,没有公证和过户,但房子一直又我们居住,直到2013年我前夫在此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了,孩子归我,到此房一直由我出租,直到2016年12月我再婚,孩子爷爷奶奶想要回房产,能要回吗
2024-10-27 17:00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婚姻关系的变更以及财产继承的问题。 首先,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由于您与前夫已经离婚,且孩子也归您抚养,因此该房产应当属于您所有。然而,如果您的孩子爷爷奶奶提出要求返还房屋,他们需要证明自己对房屋有合法的继承权或者通过遗嘱等方式取得了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其次,关于赠予书的问题,如果没有公证或者过户手续,那么该赠予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您能够证明您已经接受了该赠予并实际使用了该房产。 最后,如果您与孩子的爷爷奶奶就房屋归属存在争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