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债务人分别与2018年2月2日和2018年2月15日从我处借走16500元,生成过几日就还,至3月11日债务人归还我4000元整,剩余12500元一直以各种理由借口拒绝还款,我处有支付宝转账交易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2018年4月29日债务人告知我2018年5月5日会归还4000到5000元,但是一直没有归还,我想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拿回我剩下的钱,另外可不可以起诉,起诉后对他有什么影响吗?
2025-07-22 01:41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争取您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说明您的借款情况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并强调您的权利和损失。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进一步证明您的债权。 在确保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诉讼流程和可能的风险。 您可以要求法院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其财产、限制高消费等,以迫使被告履行还款义务。 虽然起诉可能会给被告带来压力,但它也可以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避免因长期不还款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利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