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买的房,婚后他拿房产证去贷20万给他妹妹,我不同意。现在我想跟他分清楚,他赚的钱是他自己的,我赚的钱是我自己的。现在己有一个小孩。我要怎样做才能保护我自己的利益。
17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您丈夫购买,并且他在购房时已经将房产证交给了您,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其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婚前协议或赠与行为产生的。而贷款是用于家庭消费或其他用途,因此这部分债务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以证明这些钱确实是您的收入。 谈判时,可以强调您在婚姻中的贡献,比如孩子的养育、家务劳动等,以此来争取更多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认为您没有参与购房决策,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这笔钱不是您的,那么可以在谈判中强调这一点,争取得到更多的经济支持。 最重要的是,您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感到无法独立处理这个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