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签了培训合同,要求服务期三年,但是现在干了四个月想不干了,要让我们赔违约金,可是这个公司没有让我们签劳动合同,加班还不给工资,一天本来是上八个小时的班。可是有时候让我们上十个小时,还有一直拖工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这个合同是合法的吗?
2024-07-24 18:4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明确了服务期限和相关条款,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是否已经提供加班费。如果您确实因为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雇主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否则,这可能构成违法劳动关系。 是否有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员工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除按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额外支付相当于当事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服务期限,且未满,则可能需要赔偿。 维权方式。您可以先尝试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公司的违法行为。 -将情况反馈给劳动监察大队,由其介入调查并作出裁决。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