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干了四年半公司没跟我们签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应公司问题需要减编,公司把我减了,我还对公司提出怎样的赔偿
2025-10-12 05:35您在公司的四年半期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通常意味着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的雇主未与您签署书面合同,那么您可以要求以下几种形式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这样做,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您在公司工作时满一年不满两年,则可以要求单位向您支付相当于您工资两个月的赔偿金;满两年不满三年则为三个月,以此类推。但是请注意,此计算方式仅适用于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 加班费。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公司也可能会因为长期加班而欠付加班费。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补发加班费,并可能还需要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例如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惩罚性赔偿。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还可能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和其他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这些福利,或者至少是按最低标准来履行这些义务。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先尝试私下协商解决,以避免激化矛盾。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便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