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地方从5月11到7月10日.之前行政通知的是六月正常结算,七月工资全扣,我接受了才离职的,然后现在给我结算工资的时候说要扣二十天工资,没有跟我本人沟通,都是事后要发工资了才这么跟我说,而且他们上个月也是拖欠工资,请问,她们这样,我有权利要回一个月正常的的劳动所得吗

2019-07-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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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权要回一个月正常的的劳动所得,建议您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019-07-21 16: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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