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很困扰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住进来之后 我的原房东把房子卖给现任房东了。 前段时间有来修自来水管路的,中间有停水,通水之后正常了一晚上就停水了,去查的时候呢收费那里说从2007年到2017年的垃圾费没有交过费,水费计算下来也就100块,我呢把我的100水费+今年的垃圾费72元一掏就可以了。但是剩下的648的垃圾费用两个房东都不愿意交,收费的说了要交就一次性交清,不交就继续停水。我应该怎么办?这个从法律角度应该是谁缴费
2021-07-01 11:14